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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大陸傳媒報導,一名陳姓男子因為四處旅遊,花光身上所有積蓄,加上工作一直沒有找到,身上的錢都用光了,所以動了偷錢念頭。陳男表示:「偷小店不忍心,因為他們也都是打工的和我一樣,銀行錢多,ATM機裡的錢少了,銀行應該不在乎!」。
當天陳男到一個提款機旁等待,確認都沒人後,拿著準備好的石頭用力往ATM機砸,顯示螢幕當場碎裂,但陳男沒有拿到一文錢。盜竊未得逞的他害怕難以逃脫法律嚴懲,決定主動投案向警方自首,希望可以換得減刑。
經過法院審判,陳男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但因為沒有偷得成,犯罪後自動投案,決定對其予以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