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子控訴社群成癮勝訴 Google與Meta被判賠600萬美元

根據《綜藝》雜誌報道,原告卡莉在庭上作證表示,她早在8至9歲時已開設YouTube及Instagram帳戶,其後長時間沉浸於平台內容之中。
她指出:「我每天都會使用社群媒體,起床第一件事是查看,放學後亦持續瀏覽,甚至深夜仍在使用。」她進一步表示,長期依賴令她放棄原有興趣,並逐漸出現焦慮與抑鬱症狀。
原告律師在審訊中強調,社群平台採用無限滾動等設計,其目的在於延長用戶停留時間並提升盈利,屬於具成癮性的設計機制,並認為這正是導致卡莉心理健康受損的主要原因。
對此,馬克·朱克伯格親自出庭為平台設計作出辯護,表示公司一直嘗試在潛在有害內容與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平衡。Meta方面則指出,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成因複雜,不能單純歸因於單一應用程式。
最終,陪審團裁定社交平台設計確實對原告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並判定兩家公司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其中Meta需負責約70%(約420萬美元),Google則承擔30%(約180萬美元)。
賠償金包括300萬美元補償性賠償,以及額外300萬美元懲罰性賠償。判決公布後,Meta律師團隊隨即表示將提出上訴,並重申不同意裁決結果。
Meta在聲明中指出:「我們尊重但不同意該裁決,並會提出上訴。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極為複雜,不能與單一應用程式掛鉤。」
是次案件為首宗進入庭審並成功獲賠的社群媒體成癮訴訟,預料將對美國各地數千宗同類案件帶來影響。相關訴訟普遍指控包括Meta與Google在內的科技公司,需對其產品的高黏性設計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