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因Facebook被判的死刑!
2014-02-18 7319
社交網路已經成為不少人消遣的重要途徑,但令人錯愕的是,一名少女卻因為社交網路而被判處死刑!

據國frontpagemag報導稱,敘利亞一名為Fatoum Al-Jassem的少女因為登陸社交網站Facebook被捕,隨後當地宗教法庭以「上社交網路等同於通姦」為罪名將她判處「石刑」,即用亂石揼死。

據瞭解,Facebook在當地並不是被禁止的,只不過女人不允許登陸該網站。在Fatoum Al-Jassem被判處死刑之後,該地法庭甚至認為她擁有Facebook帳號是極大的罪行,罪有應得。這場悲劇只能說,受害人生於一個可悲的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