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電池可自行更換新規登場 歐盟 2027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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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正式落實新規,要求智能手機及其他便攜式電子產品,日後必須提供可由終端用戶自行拆換的電池設計。相關規定來自《EU 2023/1542》,適用日期為 2027 年 2 月 18 日。

按照條文,便攜式裝置所用電池必須做到「可由終端用戶輕易拆除及更換」,即用戶可在任何時候使用市面常見工具完成更換,毋須依賴專用儀器。若產品需要以加熱、溶劑或其他專門處理方式拆機,便不符合有關要求。
消息亦指出,新規重點在於減少電子廢物、推動循環使用及提升產品維修性。至於零件供應方面,《EU 2023/1542》要求相關電池作為備件,至少在產品型號最後一件投放市場後 5 年內仍須供應;而歐盟針對智能手機和平板的生態設計規則,則另行要求部分關鍵零件最少供應 7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