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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造謠污衊、暴力辱罵等,都屬於互聯網中的網絡暴力。更有不法分子們以謀利為目的,惡意寫黑稿,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傳播不實信息,已逐漸形成完整的非法利益鏈條。
現行法律法規中,對涉及網絡暴力構成違法、犯罪的情形,並未得到明確界定。張建明注意到,現階段法律法規對不正當的互聯網行為,特別是網絡暴力的規制範圍狹窄。他建議對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行梳理,出台一部關於互聯網信息傳播的法律並啟動配套法律的製定。也可專門製定一部「反網絡暴力法」,或依託於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釋,在法律層面上明確規定網絡暴力的內涵、外延及實施該類行為的侵權方式和責任形式。通過立法手段實現對網絡暴力言論的分級管理,嚴格事後追懲制度,實現依法治理的目標。
張建明建議設定高效、機動的網絡暴力監管機構,隨時監測並應對可能發生的網絡暴力事件。在製定網絡暴力監管政策及相應法律時,應明確主要執行、協助執行部門並明細各自的權責解釋,使各部門了解自己的職責權限和工作內容,有效提升網絡暴力應對的效率。廣大人民群眾受到網絡暴力行為侵害時,因缺乏維權意識或因維權成本過高,變相放任了有組織規模的網絡暴力行為的侵害,應設立專門的部門或機構,或通過律師協會,針對遭受網絡暴力的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切實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張建明認為可從法治建設、制度建設、職能規劃、意識層面引導等多個方面著手構建綠色健康的網絡風氣,使互聯網真正成為廣大網民正確表達利益訴求的有效渠道和尋求多方援助的信息交互平台。